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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2013年,经常听到企业方说:在微信上搞营销后,做微博营销就没用了;或者干脆直说“微博营销不行了”。真是这样吗? 虽然微信貌似在人气上对微博形成了挑战,但是尝鲜性的网友转投微信后,微博仍聚集了中国最精英、最资深、最活跃的网民。 总的来说,微博与微信的平台属性差异,导致了微博营销与微信营销的定位不同。 微博是媒体平台,以内容为核心,信息才是重点,更多是用来发布信息,弱关系的社交平台,精于内容营销;而微信关注的是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才是这个平台的价值所在。微信从一诞生就是以用户关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社交平台,所以微信营销在于提供服务,而非创造内容。 微博是信息聚合与传播的平台,好的信息或优质的内容会脱颖而出。营销所追求的目标受众越多越好和传播越快越好在微博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这也是为什么微博上聚集了大量的名人用户资源以及政务微博受欢迎……用户间的关系在越滚越大,信息聚合优势非常明显,每天都会产生有影响力的内容或信息。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13年11月21日上线,现已拥有48万粉丝,日均增长1.2万左右。现在已有31个省级法院以及207家地方中院已加入“微博家族”并拥有1439.7万粉丝。另据《2013年新浪政法微博报告》显示,我国有近20个省的法院系统出现了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例。这足以说明微博本身的信息传播力很强。 而微信起初通过粗放式的订阅号吸引用户关注,这些号先提供内容将用户吸引过来。但用户来了后,往往留住成了问题。毕竟微信上的很多内容都均来自微博或社区,用户为什么非要通过微信来获得内容呢?而且你发的内容越猛,用户流失越多。因为他们已被骚扰过度,所以减少信息过载,提升服务价值是必然的。 于是微信一再强化服务和用户体验,包括将订阅号收起来,减少信息推送的频次等,并从各个方面制约或创造条件让公众账号为用户提供价值。此前微信官方与运营者密切合作后,共同创造了多个精品案例:比如招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平台可以查询信用卡余额、积分与账单,并能快速还款、申请账单等;南方航空公众平台可以进行业务查询办理,提供个性化服务;以及具有账号绑定、积分流量查询、业务办理与查询、微信客服等功能的广东联通公众平台等都是将服务进行到底。 虽然微信官方也强调“不是营销工具”,但将服务做到极致,也是一种营销,即所谓“服务营销”。那么什么服务才是好的呢?当然是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能召之即来挥之即滚的服务,能一心一意追求用户体验和满意度的服务,总之有价值的服务。 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微博营销与微信营销的平台属性、营销方式及营销价值都不一样,甚至受众构成都有差异,所谓“微信营销抢了微博营销的饭碗”的观点不成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怎么看呢?